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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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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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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重特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减少的目标,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8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厅交管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交管传发[2007]161号)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已开展的“创建平安畅通高速暨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正在开展的整治重型汽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支队决定,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七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任务的完成,支队成立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福柱为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科、所、中心及各交警大队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苟谦副支队长兼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七十天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使我市路面突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努力实现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重特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度减少,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堵塞的目标,力争使我市今年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8月20日至8月31日),在此阶段,各大队要形成初步整治高潮,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声势浩大、形势多样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
第二阶段(自9月1日至9月20日),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广而告之,发动群众,使集中整治行动真正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整治局面,以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自9月21日至10月31日)重点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人们以旅游、观光为主要出行目的特点。以加大对国、省道和旅游、观光景点路线以及景区道路、大型车站(场)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发生明显改观,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为“十·一”黄金周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路段
1、市区西一环、西二环、东外环、旧太长线、英雄路和太行东、西街、紫金东、西街、长兴路、城西路、解放东、西街、东、西大街、府后东、西街为重点交通秩序整治路段。
2、国道207、208、309,省道南沁线、长陵线、荫林线、河潞线。
3、壶关县太行山大峡谷 、武乡县八路军纪念馆及旧址、黎城县黄崖洞、沁源县灵空山、襄垣县仙堂山、平顺县太行水乡、天脊山等景区道路为重点整治路段。
4、各县(市)村村通公交车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类型是: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包括运送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车辆)等车辆。
(三)重点违法行为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无牌无证、危险化学品违规运输、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市直一、二大队、特勤大队以查处超员、无证驾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等为重点,兼顾其它违法行为查处。
2、市直三、四、五大队、各县(市)大队以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无牌无证、危险化学品违规运输、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为重点,兼顾其它违法行为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各大队要立即组织广大交通民警认真学习杨钧局长的重要讲话,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市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形成全警参与的良好局面,并按照部交管局和省厅交管局工作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合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警力,开展攻坚决战,通过狠抓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巩固上半年的工作成果,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
(二)突出重点 明确目标
各大队要按照省厅交管局和支队的统一部署,以创建“平安畅通高速”暨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良好启动作为集中整治的基础,把“平安畅通高速”的创建作为集中整治的主要载体,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对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秩序情况进行科学研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道路交通事故“三下降”工作措施,通过七十天的决战,努力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七十天决战期间,各大队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于专项整治的全过程。一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以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为宣传重点,深入运输企业、学校、公路沿线的农村、大型车站(场)等密集地区,采取召开运输企业安全学习的座谈会、宣讲会、学生主题班会、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集中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专题片,集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二是要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的宣传力度,要使所有客运企业、汽车站场都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所有国道都要有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口号,多数村庄都要悬挂预防交通事故的警示标语。三是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优势,重点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四是各大队车管站、事故处理室、违法处理窗口也要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执法执勤中加强对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与执勤执法紧密结合起来。
(四)科学布警 全面管控
各大队要结合本地正在开展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中要形成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一要科学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理清思路,创新思维,改进勤务方式,动静结合,不留死角,将有限的警力最大限度的投入在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上。二要找准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把脉会诊,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科技设备,加强对超速、超员的监控,继续保持对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三是统筹兼顾,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以及 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
(五)严格执法 规范执勤
各大队要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要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周永康部长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在科学管理上再下功夫”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及省局关于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一系列要求,把牢从路面查扣到处理放行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杜绝未经处理程序的“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力求以科学的理念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以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提升交警整体形象。集中整治期间,尤其要注意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关系,努力做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执法环境,坚决防止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六)加强督导 狠抓落实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期间,公安部组织的第一次督导在8月下旬至9月下旬进行,将安排各总队开展互查;第二次督导以部局为主,在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总队届时也将组织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导和交叉检查。为此,支队将成立督导组,按照包片领导的分工,深入下去对民警上路执勤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增大道路的管控范围和管控密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有效地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总结经验,强化信息。
各大队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向支队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力求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细致。8月20日集中整治开始后,8月27日开始每周一的中午10时前将上一周工作情况和附表报整治办公室;集中整治结束后10月31日中午10时前将工作总结报支队秩序科。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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