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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办理程序
2007-08-23
 
    申请单将检查申报材料报送至消防支队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和办结时限;对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并按时限要求,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消防检查,消防监督检查自受理之日起四个工作日之内安排进行现场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办理《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
申请消防监督检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安全检查申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大型活动举办所采取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年度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报告、消防电气检测报告施工纪录及有关文件;单位员工、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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